吴亚汝在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www.fjsen.com 2016-12-29 19:08:07 来源:厦门市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凝聚巾帼力量 强化使命担当
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而努力奋斗
——在厦门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吴 亚 汝
(2016年12月27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厦门市妇女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厦门改革发展承前启后、成果丰硕的五年,也是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继往开来、不断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厦门市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可喜进步,许多重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等领导在厦门考察巾帼建功、基层组织建设、女干部培养选拔、家庭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两岸妇女儿童交流等工作,对我市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扎实发展给予高度评价。全市各级妇联共有51项工作获得全国及省级表彰,市妇联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省双拥模范先进集体,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先进单位、创业促就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娘家人三进三送”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全国、省、市优秀志愿服务队,该项目获市直机关党建十大品牌。市妇联机关党总支被评为“厦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妇女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省妇联的悉心指导下,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环境更趋优化,妇女儿童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领导保障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注重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市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市政府高起点制定实施《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建设。全市妇女儿童事业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坚持每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惠及广大妇女儿童。
社会协调持续增强。市人大、市政协高度关注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调研和民主协商,推动落实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提案议案。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从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大众传媒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更加深入,社会各界积极推动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发展,全社会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妇女儿童发展成果丰硕。“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2个领域110项可量化指标中,94项得到改善,改善率为85.45%,68项重点监测指标已提前达到或超过市级、省级预期目标。妇女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全市符合条件随迁子女享受公办义务教育的比例达84.77%,女性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59%。妇幼群体各项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女性平均预期寿命达到83.2岁,超过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各类疫苗儿童接种率等多项指标连续多年达到省、市《纲要》要求。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儿童医院、海沧儿童公园、忠仑公园儿童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期项目等建成投入使用。
(二)拼搏进取、奋发有为,妇女“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
五年来,全市广大妇女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厦门的伟大实践,涌现出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562名、 市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285个,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866个等一大批巾帼典型。
勇担重任,参与经济转型发展活力激发。全市妇女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妇女创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领域不断拓宽、方式日益多样。全市就业登记在岗女职工人数71.2万人,占就业登记在岗职工总数的44.59%。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6771人,占总数的52.18%,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一大批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和女性经营管理人员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生力军。
建言献策,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意识增强。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达到1名以上的要求,配备女性领导干部的市直党政机关班子达到50%以上。市十二次党代会女代表占38.4%,市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34.4%,市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26.99%。实现100%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100%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目标,城市、农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比例为61.49%,广大妇女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施展才能赢得广泛赞誉。
传承文明,参与和谐社会创建大显身手。广大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踊跃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2341支巾帼志愿者队伍和9万多名巾帼志愿者,各类妇女文体队伍成为活跃基层文化生活的骨干力量。遍布城乡的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儿自觉承担家庭责任,弘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各级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在超强台风“莫兰蒂”灾后重建中,广大妇女与全市人民同坚守、共分担,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采。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
扎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实施“巾帼建功行动”,服务创业创新。着力打造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品牌,推动创岗活动从机关、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向政务中心、工业园区、“两新”组织、各类众创空间拓展延伸、向来厦进城务工妇女等群体辐射。大力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市、区妇联联合农商行累计共为1553名农村创业妇女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71亿元,为676名困难妇女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90.4万元。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开展城乡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700期,培训妇女5.13万人次。联合市人社局举办“春风送岗”女性专场招聘会158场次,提供31479个就业岗位,促成12619名女性就业。在厦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吸引国内外200多所高校、665个项目参赛。授牌12家“巾帼众创基地”、10个女大学生实践基地。扶持培育市级以上“巾帼科技示范基地”34个、“巾帼美丽家园”18个,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志愿团队,深入高校、社区、创业基地宣讲。
实施“巾帼文明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活动。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妇联关于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市妇联与市委文明办共同发起3轮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荐评议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18000多户,开展“最美家庭”家风家训评议会、故事征集等各类活动15929场次。推选市级“最美家庭”908户、“五好文明家庭”1774户。深化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开展全市党员干部“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好家风建设活动,以文明家风、勤廉家风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善。开展“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系列活动6221场,命名209个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建立7个“家庭教育研究会服务站”。成立“鹭岛巾帼志愿联盟”,发动妇女参与“邻里守望·姐妹相助”、“迎金砖会晤·展巾帼风采”等巾帼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8428场次。
实施“巾帼维权行动”,推动法治建设。市妇联、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关于率先在地方立法中引入性别评估机制的建议》等建议案引起广泛关注并逐步实施。跟踪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农村妇女权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基层司法调解范畴。市、区两级法院均成立家事法庭(合议庭),推广深化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发挥信访窗口、“12338”维权热线等阵地作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413件。持续开展“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开展“贯彻《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培训,累计举办维权培训讲座、群众性宣讲活动1196场。充分发挥“树霞个人调解工作室”等骨干作用,带动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效广泛参与社区治理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
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助推妇女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2012年-2016年女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妇联联合每2年举办1期科级女干部培训班,提升年轻女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举办女性进村“两委”动员培训、村(居)女干部培训,着力推动基层工作能力提升,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女性成员1684人,比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强化妇联干部的学习培训和能力提升,举办妇联干部执委读书班等各类专题学习培训15期,轮训妇联执委、代表、专兼职妇干1077人次,推荐选送优秀女干部138人次参加全国、省级各类妇干培训。市、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累计开展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财务会计及各类校外辅导培训超过10万人次。
实施“巾帼关爱行动”,推进民生改善。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132955例,救助贫困妇女“四癌”患者530人,发放救助金531.56万元。帮扶困难妇女儿童6096人次,发放慰问金390.53万元。开展“春蕾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6821人次,发放助学金470.8万元。对口帮扶新疆吉木萨尔县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妇女创业基地,援助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7个贫困村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推广前埔北社区家庭关爱服务中心经验做法,建立各类家庭关爱服务中心87个,建立“儿童之家”等关爱阵地434个。推动市政府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安全7-8月特别关爱月”活动。
实施“巾帼交流行动”,服务祖国统一。持续开展“姐妹情·一家亲”两岸妇女品牌交流活动,连续8年承办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成功举办海峡两岸家庭服务业技能展示、两岸女大学生“创业创新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加强与中华海峡两岸妇女经贸文化交流协会、台湾妇女会总会、台中市妇女会、金门县妇女会、厦门台商协会妇委会等妇女团体的交流往来,多次组团、随团入台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反家庭暴力等领域的互动交流,累计接待港澳台等境外妇女团组24批次1543人次来厦访问交流。联合金门县妇女会连续11年举办的厦金亲子夏令营活动成为两岸家庭教育交流品牌,被列入国台办两岸交流的重点项目,累计促成542对家庭结对联谊,建立10个海峡儿童联谊交流基地。积极推动台湾女青年来厦创业,组织台湾女大学生在厦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吸引台商家庭、在厦台胞、涉台婚姻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组织20个“最美家庭”代表与在厦高校台生结对。
(四)强基固本、转变作风,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焕发生机
五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党的群团工作改革精神为引领,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能力水平。
基层组织进一步壮大。全市共建各级妇女组织643个,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厦高校及专业行业协会妇联组织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意见》,召开村居妇女组织创新工作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推进会,扎实推动基层妇联执委配备,把热心妇女工作的各类先进妇女代表、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吸纳为基层妇联执委。全市镇(街)、社区(村)妇联兼职副主席达371人,比上届增加161.5%;镇(街)妇联执委达296人,比上届增加108.3%;每个社区(村)妇联执委普遍达15人以上,同安区芸溪社区等妇联执委达43人以上,基层妇联工作力量得到充实。探索创新阵地平台建设,全市共建设村居、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妇女之家”859个,活动阵地逐步向社区网格、村民小组、楼栋单元、各类妇女兴趣组织等延伸。
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方案征集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厦门市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社会组织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市、区妇联共投入资金389.5万元,实施23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街镇、社区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50%以上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我市各级妇联组织运用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率先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妇工+社工+义工”等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实践”等37场次,实地观摩学习基层群团工作经验92场次,制定下发《厦门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去‘四化’、转作风、服务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专项行动,组织“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43场,服务基层群众6万多人次。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氛围更加浓厚。
网上工作进一步提升。出台《关于加强妇联系统网络及新媒体建设的通知》,整体推进“两网两微”(厦门妇女网、厦门妇联新闻网、“鹭岛姐姐”微博、厦门妇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作平台建设,市、区妇联微信公众号均进驻“今日头条”和腾讯媒体开放平台。厦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现有粉丝近10万人,累计推送微信1500多条,阅读量突破200万次,名列全国妇联“地市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排行榜”15强之内。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网上浏览量达134.1万次;“十佳最美家庭”暨“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评选微信最高阅读量达22.6万次,投票数达16.36万票。累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推出工作报道1476篇,妇联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五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因地制宜、精心打造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思明区妇联成立“和合之家”反家暴服务中心,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专业系统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湖里区妇联开展“家庭文化节”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创新“最美家庭”品牌创建;集美区妇联实施“互联网+她”巾帼众创服务计划,打造一批优秀巾帼创业项目;海沧区妇联培育扶持“家长里短妇女互助会”,在基层民主自治中亮出妇女声音;同安区妇联成立工业社区“彩虹妇女之家”,积极探索基层妇女工作新模式;翔安区妇联拓展“两岸共奏和平鼓”活动内涵,加强两岸基层妇女交流互动;市直机关妇工委开展“魅力女性课堂”系列培训,扎实推进机关女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各大系统、各高校、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团体会员立足自身特点积极作为,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广大专兼职妇女工作者、各级执委和代表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妇女群众、推动男女平等,形成了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在新形势下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鲜明的发展导向,才能始终保持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最重要的发展要求,才能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坚持把联系和服务妇女作为最根本的发展动力,才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必须坚持把立法源头参与、重心下移基层作为最有效的发展抓手,才能切实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最坚实的发展保障,才能真正使妇联组织成为可信赖依靠的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
回首过去,我们真切感受到: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进步,始终承载着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关心重视,凝聚着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倾注着全市广大妇女工作者的真情奉献和全市广大妇女的共同奋斗。在此,我谨代表厦门市妇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并以大会的名义,向长期以来所有关心、重视、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姐妹、港澳台侨姐妹、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诚挚的敬意!
五年的成绩令人鼓舞,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对照妇女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全社会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妇女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必须总结经验,正视问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工作实现新发展。
今后五年妇联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期,也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创发展新局面的重要时期。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奋斗目标,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我市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需要调动和激发全市人民的创造活力,需要每一位厦门妇女充分释放智慧力量。大会号召全市广大妇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共筑巾帼梦想、共创美好生活、共建美丽厦门,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后五年,全市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准坐标定位,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全面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发挥“半边天”作用,努力推动新时期妇女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思想引领,切实承担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职责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各级妇联组织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始终牢记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忠实履行妇联组织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妇联组织要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的双重使命、为党分忧与为妇女群众解难的双重任务,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准确把握党对妇联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不断地向广大妇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自觉把党的主张转化为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在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伟大实践中识大体、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坚决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同祖国同命运,与时代同进步,做无愧于时代的新女性。
(二)崇尚创新发展,引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坚持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引导妇女在“互联网+”新业态中主动作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创业致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贡献力量。完善政策扶持、技能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机制,重点帮扶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就业、被征地女农民和海域退养女渔民转产转业。大力扶持妇女小微企业和女大学生初创企业,鼓励妇女发展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手工编织等产业,着力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注重培育职业女农民和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充分发挥巾帼科技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扶持和培养一批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基地。促进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女性党政人才、高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群体作用,扶持女性高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
(三)注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要求,引导广大妇女砥砺道德品格、传承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弘扬文明新风。坚持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礼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家风沁润社会,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在党政机关中持续开展廉洁家庭建设。重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继续巩固发展各级各类家长学校,依托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家庭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贯穿于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始终,广泛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寻找培树各行各业优秀妇女先进典型,深入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等推选评议活动。大力培育巾帼志愿服务品牌,传播志愿精神和公益理念,发展充实“鹭岛巾帼志愿服务联盟”,汇聚更多妇女群众、家庭主动参与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公共道德等志愿服务行动,自觉遵守“八不”行为规范,以最好的文明风尚当好金砖会晤东道主。
(四)倡导绿色发展,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行动
发挥妇女参与节能环保的独特优势,积极构建绿色城市妇女参与机制,引导广大妇女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出新贡献。切实加强广大妇女、家庭的生态文明教育宣传,推动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巾帼美丽家园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共同塑造花园式城乡社区空间环境,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绿色家庭、环保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通过开展“低碳·健康生活”宣传教育、“节约·爱心传递”公益服务、“绿色·美在我家”庭院绿化等活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工作,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巾帼农家乐、特色乡村旅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融入开放发展,发动巾帼力量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两岸同胞融合支点
持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在自贸区、工业园区、窗口服务单位、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的深入开展,动员号召全市2012个各级“巾帼文明岗”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贡献。以闽南文化为纽带,整体提升两岸基层妇女群众多元融合的层次和水平,持续开展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厦金亲子夏令营、“最美家庭”与在厦台生结对、台湾女大学生来厦实习等特色品牌活动,策划组织闽南传统风俗、文体健身、志愿服务、家庭教育等交流联谊活动,促进同胞情感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两岸三地女性社会工作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台湾民间妇女组织的常态化互动交流。密切与台商协会妇委会的合作,加强与在厦女台商、台商眷属的联络联谊。深化妇女统战联谊工作,密切与香港、澳门妇女组织的交流交往,进一步壮大爱国力量。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增进与沿线国家、地区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
(六)推进共享发展,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力争在法律政策顶层设计和实施的全过程以及重大项目和规划编制实施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意识,力争在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提高妇女参政水平、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有更大突破。进一步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各类妇女议事互助等工作,畅通妇女群众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普法宣传,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扎实推动“两纲”实施,确保“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各级政府办实事项目安排,推动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两癌免费筛查”、“贫困妇女四癌救助”、“春蕾助学”等民生项目的持久性和普惠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妇女儿童需求,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妇女儿童公益事业,精准帮扶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贫困母亲、流动妇女儿童、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让她们更多地享有发展的获得感、生活的幸福感。
(七)致力改革创新,切实发挥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因地制宜拓展灵活有效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重点探索在“两新”组织、行业协会、新型领域等建立妇女组织,推动各级党群活动中心深化“妇女之家”建设。优化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持续推广“大妇联”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基层一线妇联组织队伍结构,加强对基层妇联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加强妇联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联直属社团和妇联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厦门市妇联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作用,积极凝聚和培育各类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和以服务妇女儿童、家庭为主要业务的社会组织,有效链接社会多方资源,促进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创新网上妇女工作,推动“网上妇女之家”建设,建设“互联网+”、“妇联+”工作网络,发展女性网络社群,形成信息多元、服务贴心、联系密切的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妇女工作新格局,影响带动更多年轻女性融入妇联大家庭。主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进一步壮大网评员和网宣员队伍,在网络新媒体上旗帜鲜明地发出妇联声音。切实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妇联干部能力提升和实践锻炼计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完善妇女需求调研、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等制度。全面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效能建设、全面推行“马上就办”,锻造一支让党放心、妇女群众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妇联干部队伍,努力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中勇当先锋、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在新的历史征程上,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省妇联的正确指导下,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邹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