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家庭暴力 厦门市奏响了平安家庭协奏曲

www.fjsen.com 2016-11-30 11:15:47   来源:厦门市妇联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市妇联新闻网讯 欢快的锣鼓敲起来,优美的秧歌扭起来。11月24日上午,由厦门市妇联、翔安区妇联主办的“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暨“娘家人三进三送”志愿服务活动,在翔安区马巷镇后亭社区文化中心广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热热闹闹的举办起来。

每年的11月25日,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平安社会和谐,经过全国妇联系统的多年努力,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全国妇联把今年定为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年,省妇联要求结合“建设法治福建 巾帼在行动”活动,开展反家暴法的“百千万宣传培训计划”。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的工作部署,今年年初,厦门市妇联就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深化“建设法治厦门 巾帼在行动”暨三八维权服务的工作意见,提出三八维权服务要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到身边。

在活动现场,翔安区妇联购买的社工服务项目——翔安之家的负责人介绍了项目服务内容及运行成效,慰问了10户困难的“平安家庭”示范户。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做致辞。吴主席指出,宣传和贯彻国家反家暴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她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法律规定,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暴工作的责任感,要态度坚决的对实施家庭暴力加害人进行制止和法治教育,必要时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知法才能懂法守法,希望基层妇女组织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交流平台的作用,让更多的人接受到看得懂、听得进的反家庭暴力信息,自觉参与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行动。三是加大协同配合,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单位,都应当依照本法,共同做好反家暴工作,希望基层妇女组织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正确引导受家暴群众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家庭暴力不是家庭隐私,而是社会问题,反对家庭暴力人人有责!”,吴亚汝主席向媒体和社会呼吁,呼吁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希望各级媒体充分发挥正向传播交流的作用,让更多的人接受到看得懂、听得进的反家庭暴力信息。简短的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带头在“反对家庭暴力万人大签名”上签字。活动现场,市妇联“娘家人三进三送”志愿服务队,开展了反家暴法有奖知识问答、平安家庭创建宣传,志愿者们还带来了义诊、小家电维修等便民服务,内容丰富,吸引了来往群众的踊跃参与!

市妇联副主席朱秀敏,市妇联纪检组长洪允治,翔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胡鹏程等领导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柳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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